黄勇 | 儒家伦理学与美德伦理学

2024年03月14日 17:28

2024年3月7日,湖南大学岳麓书院邀请第五届华人国学大典“国学星斗计划·名家组”入选学者、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系黄勇教授讲学,主题为“儒家伦理学与美德伦理学:他们的历史形态与理想形态”。岳麓书院副院长陈仁仁教授主持讲座。

黄勇教授首先介绍了美德伦理学复兴的背景。他认为,美德伦理学区别于义务论伦理学和后果论伦理学,后两者仅仅以行动为中心来考察,而美德伦理学具有多元化的面貌。黄教授表示,儒家美德伦理学的通常做法,是先将亚里士多德美德伦理学视为美德伦理学的一种标准形态,再看儒家伦理学是否具有类似于亚里士多德美德伦理学的特征。如果有,则儒家伦理学也是美德伦理学。

不过,在黄教授看来,把亚里士多德美德伦理学(一种历史形态的美德伦理学)作为尺度来衡量儒家伦理学是存在问题的,容易形成一个几乎注定的比较结论。要解决这个问题,不应反过来用儒家伦理学(也是美德伦理学的一种历史形态)作为尺度来衡量另一种美德伦理学的历史形态,恰当的做法应该是:区分美德伦理学的历史形态与理想形态,用美德伦理学的理想形态衡量美德伦理学的各种历史形态,包括亚里士多德主义和儒家这两种形态,确定它们在多大程度是美德伦理学。

那么什么是美德伦理学的理想形态呢?黄教授指出,这个答案可以通过与其他两种规范伦理学进行比较来解答:道义论伦理学的首要概念是行动的原则,后果论伦理学的首要概念是行动的后果,美德论伦理学的首要概念是行为者的美德。三种形态的伦理学都可以在相应地的首要概念下讨论其他两种伦理学所关注的内容。例如后果论伦理学可以以行动后果为首要概念,在此前提下讨论行动原则和行动者的美德。类似地,美德伦理学也能在美德这个首要概念下讨论行动原则和行动后果的问题。

随后,黄教授以亚里士多德和朱熹为例,解释了如何用理想形态的美德伦理学来衡量历史形态的美德伦理学。他指出,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首要概念是eudaimonia(人所特有的幸福或者繁荣),即人按照理性展开的积极生活,美德在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中可以被理解为理性功能的卓越发挥。亚里士多德认为我们追求美德这种东西不只是为了这种东西本身,也是因为它们有助于我们追求别的东西。我们追求eudaimonia,是为了这种东西本身而不是为了任何别的东西,而美德从属于eudaimonia。因此,从美德伦理学的理想形态来看,亚里士多德伦理学并非以美德为中心,亚里士多德美德伦理学只是美德伦理学的一种历史形态。

他还谈到,朱熹通过诠释《大学》首章就阐明了美德的首要性,同时又以美德说明人性,主张美德是使人成为人的东西。因此,朱熹的伦理学不仅可以被视作儒家伦理学的一种历史形态,也可以被视作一种美德伦理学的历史形态。而且朱熹的这种思想并非特例,其他儒家学者也有相似的看法,因此儒家伦理学本身就可以视作美德伦理学的一种历史形态。

如果我们考察了整个儒学发展的历史,发现所有的儒者和儒家文本都是美德伦理学,且所有将它或其中的某些儒者解释成其他类型的伦理学都不成功,那么我们是否能够说,儒家伦理学就是美德伦理学,或者说儒家伦理学的本质就是美德伦理学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儒家是一个活的传统。作为历史形态的儒家伦理学传统,不仅包含过去和现在,还包括未来。因此,即使迄今为止的儒家伦理学都是美德伦理学,我们也不能保证儒家伦理学传统在未来不会发展出其他类型的伦理学。

黄教授认为,在规范性的意义上,对于什么是儒家伦理学的本质,学界有不同的看法。有的可能认为,义务论是最有价值的伦理学,应该发展出儒家的义务论;有的可能认为,后果论伦理学是最有价值的伦理学,应该发展出儒家的后果论。因此儒家伦理学的理想形态可以多种多样,这是好事。而儒家伦理学的理想形态则在于,在提倡不同的儒家伦理学的理想形态的儒者之间,一定会出现对话、争鸣,这使得儒家伦理学的历史形态呈现出多样性。虽然儒家伦理学的理想形态与其历史形态不同,但是儒家伦理学的理想形态必定与其历史形态有关,就是说它可以在儒家伦理学的历史形态(儒家经典或其它重要典籍)中找到根据,而且是建立在对这些文本的正确解释之上。

对于儒家伦理学来说,我们今天作为理想形态提出、发展出来的儒家伦理学,如儒家美德伦理学,一经提出,或者至少在未来一代的儒者看来,本身又成了儒家伦理学的诸种历史形态之一,每一代的儒者都会根据他们的理解,提出在他们看来是真正“理想”的儒家伦理学形态。这保证了儒家伦理学传统的丰富性和活力。

由此,黄教授总结,对于儒家伦理学到底是不是美德伦理学这个问题,学界虽然有不少争论。但要真正回答这个问题,一方面,我们需要区分美德伦理学的历史形态和理想形态,并用后者而不是前者来衡量儒家伦理学;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区分儒家伦理学的历史形态与理想形态。即使作为历史形态的、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儒家伦理学包含了理想形态的美德伦理学,它一定也包含非美德伦理学的成分。因此真正的问题是,作为理想形态的儒家伦理学该不该是一种美德伦理学,即我们该不该将包含在儒家伦理学的某些历史形态中的美德伦理学成分作为理想的儒家伦理学加以发展,并对理想形态的美德伦理学作出贡献。

互动交流环节,陈仁仁教授对讲座内容进行了梳理与概括。黄教授对现场老师和同学提出的“与美德伦理学相匹配的政治哲学与传统的与义务论、后果论相匹配的政治哲学有什么区别?”“朱熹的理学伦理学是否更接近于义务论伦理学?”等问题作了细致而精彩的回答。(文/汪帆)


【主讲简介】

黄勇,复旦大学哲学博士,哈佛大学神学博士。现任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系教授。除出国前短暂在复旦大学任教外,曾长期任教于美国宾州库兹城大学哲学系,并兼任美国宗教学会儒学传统组共同主任,哥伦比亚大学宋明儒学讨论班共同主任,北美中国哲学家协会主席等。创办并主编英文学术刊物Dao: A Journal of Comparative Philosophy(AHCI)和英文学术丛书Dao Companions to Chinese PhilosophyFudan Studies in Encountering Chinese Philosophy。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哲学、中西比较哲学、伦理学、政治哲学和宗教哲学。在有关学术刊物和文集中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各百余篇,出版中英文著作十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