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浩军|如何理解“同感”?——从利普斯到胡塞尔
5月17日晚,湖南大学岳麓书院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张浩军教授讲学,主题为“如何理解‘同感’?——从利普斯到胡塞尔”。岳麓书院副教授王继主持讲座。
张教授首先从词源学、思想史和学术史的角度对本讲座所涉及的两个核心概念“Einfühlung(同感)”和“Sympathie(同情)”进行了系统辨析,并对相关的汉语译名作了考察,指出了“同感”概念不同的中文译名所各自存在的利弊。随后他以利普斯为轴心,梳理出了四条理解同感概念的进路,分别是同感美学、同感心理学、同感伦理学和同感现象学。
张教授指出,作为一种社会性的情感,同感不可避免地将自我与他人关联在了一起。我们对他人的同感只是一种认知意义上的知觉行为,还是同时也具有一种道德性质,即由于同感到他人的不幸或痛苦,从而产生对他人的怜悯、同情,从历史上来看,一些道德感哲学家最先给出了肯定的回答,但张教授通过详细辨析得出了自己的结论,即认为一方面同感不等于同情,同情不等于道德,另一方面同感与道德之间也没有必然联系,它是一种“中立的”意识行为,与道德无涉。
讲座最后,听众就同感的一些问题与张教授进行了深入而热烈的交流,引发了大家进一步深思。(文/王继)
【主讲人简介】
张浩军,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青年学者,美国天主教大学哲学院(2011—2012)、德国科隆大学胡塞尔档案馆(2014—2015)访问学者。兼任中国现代外国哲学学会理事、德国哲学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现象学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东亚哲学杂志》(East As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主编(之一)等学术职务。主要从事德国哲学、现象学的教学与研究。著作有《同感、他人与道德:从现象学的观点看》《从形式逻辑到先验逻辑:胡塞尔逻辑学思想研究》,译作有《论移情问题》《胡塞尔的逻辑学》《观物如实:一种知觉理论》《现象学导论》等,主编教材《西方文明通论》,在Husserl Studies、《哲学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