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振宇 | “有个深爱做根”:王阳明孝论的特点及其人文价值

2025年04月29日 11:28

4月23日下午,湖南大学岳麓书院请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教授、曾子研究院院长、泰山学者曾振宇讲学,主题为“‘有个深爱做根’:王阳明孝论的特点及其人文价值”。岳麓书院哲学系张建老师主持讲座。

曾教授首先指出,有别于朱子以理气论孝和以“为仁”行孝的观点,王阳明独辟蹊径,从天理、良知高度论证经验世界中的行孝如何可能,也即“为何行孝”,以知行合一范导“如何行孝”,使得儒家孝论跃上焕然一新的理论高峰。

接着,他分别从“‘见父自然知孝’:以孝诠释良知的普遍必然性”、“以‘知行合一’范导‘如何行孝’”“‘耻其不能致得自己良知’:耻是唤醒良知的情感装置”等三方面论述了王阳明孝论的特点及其人文价值。良知内在于人心,具有内在性。具有内在性的良知如何在劈柴挑水的经验世界中实现外在化,并进而实现自身,构建具有普遍人文价值的意义世界,这是王阳明哲学体系中的问题意识。

随后,曾教授进一步诠释了王阳明思想中孝与友、悌、忠、信等德目的逻辑关系,并强调孝与友、悌、忠、信诸德是平行关系,而不是上位概念与下位概念之间的关系。良知是孝道的本源,“知行合一”是孝行的实践原则。王阳明哲学本质上是伦理哲学,在论证“知行合一”命题过程中,他时常以孝作为典型案例来证明知行不可隔离。

最后,他总结到,王阳明以天理良知解释“为何要事亲”,继而以知行合一范导“如何去事亲”。孝行出于自然而然,而不是应然而然。不仅如此,孝的底色是以“深爱做根”。孝发自本原性的“深爱”情感,最终又回归情感。 因此,在王阳明的孝论中,孝不是认识论层面的 “他者”,也不单纯是伦理学意义上的“应该”,它实质上是一个充满自由意志色彩的观念。

讲座中,曾教授穿插了许多有趣、有启发性的故事,引导听众理解王阳明的“孝论”思想。互动交流环节,针对讲座现场听众提出的“格物致知”“知孝”“王阳明孝观念与正统文化的交锋”等问题,他也进行了回应和解答,丰富了讲座内容。(文/蒋田,图/陈永豪)

主讲人简介

曾振宇,山东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儒学高等研究院教授、泰山学者、曾子研究院院长,山东省政协委员,美国康涅狄格大学访问学者,中国哲学史学会曾子研究会会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