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颖婷 | 自然、共同体与“生生”——近代中国哲学中的“有机体”观念探微

2025年03月18日 10:28

2025年3月12日晚,湖南大学“岳麓书院讲坛·书院教师主讲专场”第六十一讲开讲,主题为“自然、共同体与‘生生’——近代中国哲学中的‘有机体’观念探微”。讲座由岳麓书院哲学系助理教授郝颖婷主讲,哲学系副教授陈之斌主持。

在讲座中,郝老师分享了自己最新的研究和思考。她首先梳理了organic/organism在近代以来的中文翻译,前后有传教士群体的“生物”、晚清知识分子的“官品”和日本和制汉语的“有机体”这几种重要的译法,最终“有机体”成为了organic/organism的固定译名。同时,“有机体”这个词语在加藤弘之翻译伯伦知理的“国家有机体”学说时大规模使用,从而衍生出了政治学和哲学的隐喻。在学习日本的浪潮中,康有为、梁启超、王国维等人在翻译西方著作时也多次使用,“有机体”彻底融入了近代中国的语言世界和思想世界。

随后梳理了“有机的共同体”的观念从德国浪漫派到滕尼斯、涂尔干再到国家有机体的观念的发展历程,并以梁启超的国家有机体观念为例与西方的历程相对照,呈现不同思想之间的共鸣。她分析认为,梁启超通过“国家有机体”重构了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一方面将个人作为“小我”隶属于国家这一“大我”,另一方面将个体身心政治经济学化为可计量的“心力”与“体力”,从而使古典儒学身心观念进一步瓦解。郝老师还以杜亚泉、熊十力为例,呈现了当时的文化保守主义者的社会有机体论。

最后,郝老师以章太炎对“有机共同体”的批判作为对这一思想史发展历程的总结。她谈到,章太炎立足个体对国家主义、公理霸权进行批判,认为“各各人民”相较于国家更具有“自性”,“个人之自主”相较于“待人之原型观念应于事物而成”的“公理”具有逻辑上的优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