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治安 | 元至明前期的江南政策与社会发展
4月19日,湖南大学岳麓书院邀请南开大学讲席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李治安讲学,主题为“元至明前期的江南政策与社会发展”,岳麓书院党委书记陈宇翔教授主持讲座。
李治安教授首先介绍了元朝复杂多面的江南政策和社会状况。他认为元朝的族群等差制、诸色户计制度等在江南的应用是强制性的,但忽必烈的“安业立农”政策,以及统治的粗疏或未深入,无法改变原有秩序,反倒使江南原有的大土地占有及租佃制持续发展。此外,忽必烈重商、重市舶,江南的商业经济继南宋后得以长足发展。这些政策造成了元代江南农商并重的情况,客观上维护了富民农商秩序,对江南地区的繁荣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后,李教授探讨了朱元璋父子的个性政策与江南社会的蜕变。在他看来,明初江南社会经济政策令人失望。江南卫所军户,“均工夫”配户和里甲、黄册制度管束百姓,建立起了一种“画地为牢”的社会秩序;明初强制性的江南富民迁徙对原有富民与农商秩序的形成了巨大冲击,被迁徙的大家富户多赤贫破产。此外,抑商与海禁政策都对江南经济造成了负面影响。明初的这些政策与宋元江南政策背道而驰,可以说颠覆了唐宋变革后的江南秩序,导致明初江南商业活动遭到摧残。
最后,李教授论述了“唐宋变革”视域下元、明江南政策的比较。他指出,元代江南经济政策是对唐宋变革成果的再继承,维持和保护了富民农商经济。元代的安富宽商政策,不自觉地保留了江南最富庶最发达的经济实体,但蒙元江南管制体制与宽纵富商大地主经济相“背反”,官场腐败与贫富悬殊相叠加,招致经济畸形和“官逼民反”“富逼穷反”;朱元璋仇恨富户,杀富济贫,以及朱棣报复江南富户士人的心理,致使明初颠覆了江南的农商经济秩序。从唐宋变革的历史趋势和江南在中近古时期社会发展的经济中心等角色的作用看,元代的江南政策顺应和推动了中近古时期江南经济开放繁华的历史角色的发挥,而明初在江南的政策破坏了江南在历史角色中的发挥。元明江南的社会发展,因安富宽商和管制农商二模式交替及忽必烈和朱元璋的个性,从开放繁华到锁国萧条,大起大落。直到16世纪嘉靖新政及隆庆开关,才出现转机。
互动交流环节,现场听众热情发言并提问。李教授就元代灭亡的原因、元代对汉人、南人的防备以及元代的寺院经济等问题与听众展开了深入交流。(文/王皕骜)
【主讲人简介】
李治安,南开大学讲席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兼任国家哲学社科基金评审历史组成员、《中国历史研究院院刊》编委等。曾任南开大学图书馆馆长、历史学院院长、教育部历史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元史研究会会长等。长期从事元代政治制度与政治文化研究,又探索古代史宏观课题。代表性著作是《元代分封制度研究》《元代行省制度》《元代政治制度研究》和《元史暨中古史新论》,在《历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等刊物发表论文12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