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学术研讨会在岳麓书院举行
2017年11月11日—12日,第七届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学术研讨会在千年学府岳麓书院举行。此次研讨会由湖南大学岳麓书院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共同主办,来自荆州博物馆、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科院、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湖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德国海德堡大学、日本冈山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的五十余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就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的若干前沿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与会专家学者合影
11日上午,研讨会在岳麓书院屈子祠报告厅开幕,开幕式由岳麓书院陈松长教授主持。岳麓书院孙建平副院长代表书院致辞,他首先对各位与会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书院近年来的发展,对简帛文献研究中心科研人员近年来所取得的科研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随后,湖南大学法学院屈茂辉院长、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常务副所长王沛教授分别作了发言。
陈松长老师主持开幕式
本次学术研讨会的主题是“岳麓秦简与秦代社会与法律”,岳麓秦简是湖南大学岳麓书院于2007年抢救性购藏的一批珍贵秦简,其核心内容为秦代的律令文献,不少律令内容为首次发现,对研究秦史尤其是秦代法制史具有重要价值。
围绕该主题,与会学者提交了多篇利用出土文献资料探讨秦汉法制史的专题论文,内容涉及秦代司法职官、司法制度、律令文献字词考释、律令专题研究等方面的多个学术热点问题,显示了出土文献在法制史研究中的重要性。
开幕式现场
其中,荆州博物馆彭浩先生作了《居延和肩水金关汉简中的“狱计”文书》的主题发言,他分析了两种汉简中“狱计”文书的内容,指出汉简“狱计”文书与秦朝的“狱校”有密切关系,并对其与岳麓秦简《狱校律》的关系作了解说。中国人民大学王子今教授探讨了传世典籍及出土秦简中的“盗”,对不同类型的“盗”作了解释,并分析了“盗”与“贼”、“反”与“盗”的关系等一系列与秦社会统治秩序有关的重要问题。南开大学杨振红教授探讨了岳麓秦简中与“奔警警备”有关的法律内容,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
在分组讨论中,中国政法大学南玉泉教授通过对岳麓秦简識劫 案的分析探讨了秦代匿訾罪及里单的性质和功能等问题。西北政法大学闫晓君教授对秦律的特点及演变作了分析。华中科技大学李力教授对岳麓秦简《金布律》1402号简文的释文、注释重新作了考察。中国社会科学院邬文玲研究员对居延新简中部分释文重新作了校补。
本次研讨会上,海外学者也表现出对岳麓秦简较高的关注。如日本岗山大学教授土口史记就岳麓秦简中的“执法”问题作了考察,其与华东政法大学王捷副教授所作《岳麓秦简所见“执法”赘补》的报告不谋而合,同中有异,体现了学术争鸣。二者对岳麓秦简所见司法职官“执法”问题的研究引起与会学者热烈的讨论。德国海德堡大学史达先生对即将刊布的岳麓秦简第五卷中的牒、牍形制问题作了分析,视角独特而新颖。
开幕式现场
此外,在研讨会上岳麓书院的部分师生也分别宣读了自己的研究成果,王勇副教授对里耶秦简所见的迁陵戍卒进行了分析,认为秦始皇三十三年前主要从巴郡、南郡等邻近洞庭的秦故地选调士卒屯戍迁陵,平定岭南后改由原六国统治地区民众轮更戍守。三十三年后,迁陵不再是罚戍的调入地。李洪财老师宣读了《岳麓书院藏秦简研读札记》的论文,对《二年律令》498简作了补证,并对岳麓简的简号问题作了分析说明。
杨勇老师则对秦汉的祠祀律令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出土祠祀律令的复原与整理的问题以及祠祀律令在律令体系中的地位及其结构问题。周海锋博士后则对岳麓秦简(肆)所收的令文进行了探讨,从简文的编联、词语的补释、“自今以来”的语义三个方面进行了探究。
程博丽博士后对岳麓秦简所见妇女再嫁的问题作了简要分析,相关内容作了释读。部分博硕士研究生如齐继伟、温俊萍、刘国庆、王博凯、贺璐璐、王园红也分别在大会上宣读了论文,得到与会学者的好评。
12日下午,研讨会闭幕式在屈子祠报告厅举行。陈松长教授作了总结发言,他对本次会议的学术意义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感谢。
闭幕式现场
中国政法大学南玉泉教授作了大会学术总结,他对本次会议与会学者提交的论文作了简要点评,对学者们辛勤的学术努力表示赞赏。他特别指出,本次会议开创学生代表发表论文的环节,体现了学术的传承性,提供了学生和老师之间深入学术交流的机会。他表示,培养年轻学者对学术传承十分重要,与会学生代表表现出了严谨的学术规范和敏锐的学术洞察力,其潜力巨大,值得期待。
研讨会最后,华东政法大学姚远老师致辞,向同为主办方的岳麓书院及有关会务人员表示感谢,对与会学者两天来的辛苦研讨表达由衷敬意。此外,姚远老师还就下届会议的主题和举办地向与会学者作了说明。本次学术研讨会达到了预期效果,取得圆满成功。(文/王博凯 图/黄沅玲老师、王园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