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带薪实习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2024年11月26日 10: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推动实践育人工作,根据湖南大学《关于印发<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分认定和转换试行办法>的通知》(湖大教字〔2018]28号)文件精神、《湖南大学带薪实习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编制办法》(教务函[2024]12号)以及湖南大学校友企业带薪实习计划工作方案,为保障学院学生带薪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带薪实习学分认定的范围

培养方案外的带薪实习活动(如假期自主实习等),可根据实习单位的资质进行不同课程的认定。具体课程见附件(二)。

二、带薪实习基本要求

(一)实习单位的确定

1.书院于春季学期确定本年度带薪实习形式,列出带薪实习学分认定单位名单及其岗位内容要求、数量及实习时间,明确校内指导教师,编制实习计划,及时向企业、学生公布,教学办组织双方进行双向选择,并公布带薪实习生名单;

2.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带薪实习单位,但须在春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向书院提交实习单位资料、实习计划及校内实习指导老师名单,书院审查实习单位是否符合要求、实习内容是否与所学专业相关、实习计划是否合理等。审核通过的学生可获得实习资格,并须与实习单位签署实习协议。

(二)实习时间要求

1.带薪实习时间不少于2周,不超过2个月。

2.带薪实习期间,每周实习工作天数和每天工作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及单位需求。

三、带薪实习申请

学生申请带薪实习,应在实习开始前一周内向教学办提供以下材料:

1.实习审批表:经辅导员和系主任签署意见并签名;

2.实习计划书:详细说明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实习任务及预期成果;

3.安全承诺书:承诺书须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父母)签名、填写联系电话等。

四、带薪实习管理

书院推荐的集中带薪实习,由书院指定专人负责对实习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该负责人定期与学生和实习单位保持联系,了解实习进展和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同时,学生也需定期向指导老师汇报实习进展和实习成果,确保实习活动的顺利进行。学生自主选择的带薪实习,由校内指导老师负责。

学生带薪实习期间,由书院购买一份保险。

五、带薪实习成果考核及认定

(一)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一周内,带薪实习学生须向书院提交下列实习材料:

1.实习计划表(指导老师签字)

2.实习周志

3.实习鉴定表

4.实习单位出具签字盖章的薪资发放证明及实习时长证明

5.湖南大学带薪实习学分认定申请表

(二)各系组织专业老师对学生带薪实习证明材料、实习报告等相关实习成果进行认定,并给予成绩(实习内容是否符合认定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由答辩小组决定,但前提是该生选修了该门课程。);

(三)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学生拟认定课程及学分进行审核后,提交至教务处实践科审定;

(四)成绩录入,由各课程负责人根据答辩小组给予的成绩,结合本课程成绩录入方式,在该课程成绩录入时录入相应的成绩。

(五)同一带薪实习经历只能认定一次,不可重复认定。

(六)学生申请带薪实习学分认定,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得撤销或变更。

六、其他

(一)对于在实习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学生,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二)本细则由岳麓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