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年岳麓书院“饶宗颐国学奖学金”的通知
为推动国学教育与研究、加快国学人才培养,著名国学大师饶宗颐先生决定在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捐资设立“饶宗颐国学奖学金”,该基金面向岳麓书院大二以上(含大二)在籍本科生设立奖学金,以鼓励和表彰有志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和研究,专业基础扎实,具备一定学术潜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一、时间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参评学生提交《岳麓书院“饶宗颐国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双面打印)、学术论文。 大二至大三申请人提交上一自然年专业核心课(加英语)的算术平均成绩单; 大四申请人提交上一自然年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的算术平均成绩单; 成绩单需注明排名及年级人数,由教务秘书签字,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并交到湘水校经堂刘慜老师处;并将《审批表》、《汇总表》及学术论文电子版以“年级+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403159780@qq.com。 |
5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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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饶宗颐国学奖学金”评委会对参评学生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布参评学生名单 |
待定 |
3 |
“饶宗颐国学奖学金”评委会组织奖学金答辩,并邀请校外专家进行评审,根据答辩与评审情况给出审批意见 |
待定 |
4 |
公示评定结果 |
待定 |
二、评审依据
《岳麓书院“饶宗颐国学奖学金”评选细则》
三、相关说明
1.本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正式在籍的大二以上(含大二)本科生。
2.本奖学金每年颁发一次,名额最多为5人,奖金额度为每人10000元。
3.勤奋学习且全年无挂科、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4.大二至大三申请人提交上一自然年专业核心课(加英语)的算术平均成绩在年级排名40%以内;大四申请人提交上一自然年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的算术平均成绩在年级排名40%以内。
5.申请人必须参加评审答辩环节,并提供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一篇(不要求发表)。
6.申请人上一自然年度导师表提交情况以学习部报送为准。
7.逾期提交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四、材料报送
参评同学请于2019年5月5日11:00之前,将《岳麓书院“饶宗颐国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双面打印)、学术论文纸质版。大二至大三申请人提交上一自然年专业核心课(加英语)的算术平均成绩单;大四申请人提交上一自然年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的算术平均成绩单;成绩单需注明排名及年级人数,由教务秘书签字,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并交到湘水校经堂刘慜老师处;并将《审批表》、《汇总表》及学术论文电子版以“年级+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403159780@qq.com。(学术论文格式参照《历史研究》,奖学金评审方案及申请表格见附件。)
附件: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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