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书院讲坛第663期 | 白彤东:自然法与人为法之间:韩非子“薄版本”的法治思想 | 预告

2026年09月15日 08:59

岳麓书院讲坛第663期

讲座信息

主 题:自然法与人为法之间:韩非子“薄版本”的法治思想

时 间:2026年9月17日(周四)19:00-21:00

地 点:湖南大学高研院松林斋报告厅

主 讲:白彤东(复旦大学哲学学院长聘教授)

主 持:于超艺(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哲学系助理教授)

主 办: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湖南大学(岳麓书院)人文高等研究院

承 办:岳麓书院哲学系岳麓书院国学研究与传播中心

协 办:大成国学基金《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


主讲人简介

白彤东,复旦大学哲学学院长聘教授,梵蒂冈宗座社会科学院(The Pontifical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院士,上海纽约大学兼职教授,上海科技大学特聘教授。研究兴趣包括中国哲学和政治哲学,尤其是先秦政治哲学的当代意义之问题。著作有Against Political Equality: The Confucian Case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中文修订版:《探寻理想政体:儒家的差等秩序》,北京大学出版社),China: The Political Philosophy of the Middle Kingdom (Zed Books),《治的探寻:韩非子的政治哲学及其当代意义》(上海人民出版社),《天下:孟子五讲》(广西师大出版社),《旧邦新命:古今中西参照下的古典儒家政治哲学》(北京大学出版社)和《实在的张力:EPR论争中的爱因斯坦、玻尔与泡利》(北京大学出版社)。致力于韩非子政治哲学的比较研究,试图拓展政治哲学的视角,从中西共同关注的良治以及西方对正义与立法的执着,转向治的问题与立法之外的治理问题。


内容简介

法家经常被描述为专制君主之人治的鼓吹者。但法家明显讲“法”,虽然法家之法比西方之法意义更加广泛。就狭义的法而言,法家的批评者认为,法家讲的最多是法制(rule by law),而非法治(rule of law)。但这种判断大多出自对法哲学相关概念的混淆。本讲座的一个目的,就是澄清和分殊几种相关的法哲学术语:人治、法制、法律实证主义(人为法)、法治与自然法,并为最低限度的法治观念(薄版本的法治)提供辩护。那些认为法家并非支持法治的批评者,其实常常采取了对法治的一种“厚”的理解,将其理解为善法之治或是某种自然法意义上的法治。而薄版本的法治,拥有概念的清晰性,更强的普世性,并且也有其基本的善。通过考察从人治到自然法的连续演变的光谱,特别是人为法如何通过添加一些特性成为法治的,薄版本法治的基本内容可被归结为不同法哲学传统都会认可的八原则。在这些概念分析的基础上,我们会集中考察韩非子的思想,并展示从薄版本法治的一般思想和具体的法治八原则来看,韩非子对法的理解与法治是符合的。但是他的法治理论与西方法学理论又有一些微妙的差别。对这些差异的研究可以在理论上丰富我们对法哲学与政治哲学的理解。并且,韩非子给出的是最低版本的彻底和一致的法治思想。这种最薄版本的法治对处理当代所谓失败国家的问题,也有其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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