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书院2011年博士后招收计划申请表

2017年08月11日 16:00

湖南大学 岳麓书院 2011年博士后招收计划申请表

依托流动站名称: 历史学 分管领导签字:

联系人: 孙建平 联系电话: 88822316

申报指标总计:计划博士后 2人 全职项目博士后: 0

在职项目博士后: 2 人 联合培养博士后 0

招收类型

招收条件要求

岗位职责和任务

学科或科研需求说明

其它情况说明

合作导师

计划博士后1

已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可全职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经本人申报、本博士后流动站专家组成员评审通过后,可签订协议工作协议书。

1. 遵守湖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家《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撰写研究报告和工作总结。

2. 在站期间必须以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名义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源刊上至少发表3篇论文,且其中至少有1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收录。

3. 在站期间至少应参加过一次本学科重要的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

4. 作为主要成员参加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至少1项,或作为部、省级三等以上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需求方向:经学史研究、中国史研究、诸子学研究、宋明理学研究、出土文献及文物研究、湖湘文化研究、书院文化研究

在站期间超额完成的业绩成果参照岳麓书院国学研究基地奖励标准享受业绩津贴

合作导师候选人为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已培养毕业博士生的教授

计划博士后2

已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可全职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经本人申报、本博士后流动站专家组成员评审通过后,可签订协议工作协议书。

1. 遵守湖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家《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撰写研究报告和工作总结。

2. 在站期间必须以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名义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源刊上至少发表3篇论文,且其中至少有1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收录。

3. 在站期间至少应参加过一次本学科重要的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

4. 作为主要成员参加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至少1项,或作为部、省级三等以上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需求方向:经学史研究、中国史研究、诸子学研究、宋明理学研究、出土文献及文物研究、湖湘文化研究、书院文化研究

在站期间超额完成的业绩成果参照岳麓书院国学研究基地奖励标准享受业绩津贴

合作导师候选人为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已培养毕业博士生的教授

在职项目博士后1

已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经本人申报、本博士后流动站专家组成员评审通过后,可签订协议工作协议书。

1. 遵守湖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家《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撰写研究报告和工作总结。

2. 在站期间必须以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名义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源刊上至少发表3篇论文,且其中至少有1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收录。

3. 在站期间至少应参加过一次本学科重要的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

4. 作为主要成员参加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至少1项,或作为部、省级三等以上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需求方向:经学史研究、中国史研究、诸子学研究、宋明理学研究、出土文献及文物研究、湖湘文化研究、书院文化研究

经费自筹,在站期间岳麓书院给予总计1万元的工作津贴,业绩成果参照岳麓书院国学研究基地奖励标准享受业绩津贴

合作导师候选人为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已培养毕业博士生、承担国家级课题的教授

在职项目博士后2

已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经本人申报、本博士后流动站专家组成员评审通过后,可签订协议工作协议书。

1. 遵守湖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家《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撰写研究报告和工作总结。

2. 在站期间必须以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名义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源刊上至少发表3篇论文,且其中至少有1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收录。

3. 在站期间至少应参加过一次本学科重要的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

4. 作为主要成员参加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至少1项,或作为部、省级三等以上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需求方向:经学史研究、中国史研究、诸子学研究、宋明理学研究、出土文献及文物研究、湖湘文化研究、书院文化研究

经费自筹,在站期间岳麓书院给予总计1万元的工作津贴,业绩成果参照岳麓书院国学研究基地奖励标准享受业绩津贴

合作导师候选人为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已培养毕业博士生、承担国家级课题的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