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晋卿 | 重思物的问题——以《庄子》为中心

2024年11月22日 16:32

2024年11月19日晚,湖南大学“岳麓书院讲坛·书院教师主讲专场”第五十三讲开讲,主题为“重思物的问题——以《庄子》为中心”。讲座由岳麓书院哲学系助理教授王晋卿主讲,哲学系副教授陈之斌主持。

讲座首先介绍了历代中西哲人关于物的学说,强调了物在哲学思考中的基础性位置,随后从四个方面论述了《庄子》哲学世界中的物。

首先,是《庄子》对“何为物”问题的看法。《庄子·达生》篇有“凡有貌象声色者,皆物也”一语。通过详细疏解这句话,王老师指出:《庄子》中的物具有非形式化、非对象化、不可被量化的特点。物是有质而可感的存在,它由气构成,呈现出貌象声色。《庄子》中的物不能被“形”“名”限定,因此与广义形名诸家那里的物有所不同。

其次,是物的可感性问题。关于物与物的关系,王老师认为,《庄子》中的物与物相感共在,共同构成一本然而本真的存在图景。关于物与人之间的关系,王老师通过分析“濠梁之辩”及“轮扁斫轮”等寓言,指出物以其可感性感召人,人受物的感召而能对物有所领会。人对物的感知性领会不仅关乎物和人,也关系着人与物交织的世界。此外,《庄子》中的可感物不仅包括自然物,而且也包含人工物。《庄子》所贬抑的不是人工物,而是人对物的可感性的褫夺。

随后,王老师讨论了《庄子》中人与万物关系的问题。人是否为万物之一?先秦诸子大多突出人之不同于物的面向,《庄子》则特别突出人的物性。人作为物而存在,人与物相感共在而不相伤。《庄子》认为,人与物相伤的根源在于人,人与物相分的根源亦在于人。此外,《庄子》并未忽视人不同于物的地方:人是有“我”的存在,“我”具有对象化的能力,需要被克服。因此,人需要通过“丧我”等方式克服“我”,最终进入人物一体的共在状态。

最后,王老师简单介绍了如何由“物”重思与“道”相关的问题,并从内容和方法上对讲座进行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