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彤东 | 作为公共行政与管理先声的韩非子之术

2024年11月22日 09:40

2024年11月15日,湖南大学岳麓书院邀请复旦大学哲学学院白彤东教授讲学,主题为“作为公共行政与管理先声的韩非子之术”。湖南大学书院哲学系陈之斌副教授主持讲座。

白教授指出,通常情况下,法家所推崇的“术”被视为一种不择手段的厚黑之术,牟宗三、张涅、王元化等学者进一步将之归咎于《老子》思想影响。但部分学者如史华慈、熊十力、高柏园等,看到了法家对法律制度的阐发和强调以及对理性官僚系统的关注,因而承认他们所做的更接近于“政治科学”。不过,这些学者中很多人还是坚持认为,以上所说的是以商鞅、申不害、慎到为代表的前期法家,其为好的法家;但包括韩非子在内的后期法家的贡献在于“术”,他们是坏的法家、厚黑学家。

鉴此,白教授强调,韩非子的“术”是中性的国家治理技术,而非马基雅维利式的个人权谋。他的“术”有两个层面:

第一层面是让理性官僚政体成功运作所需的一般性治理技术,其核心是去私、去个人化,也即按照公开透明的法律制度体系“因任授官”“循名责实”“必罚信赏”的“阳术”,并辅之以“急置太子”“官置一人”“什伍连坐”等。为了更清晰地阐释“阳术”之理念,白教授以《韩非子·二柄》篇提及的韩昭侯“兼罪典衣杀典冠”一事为例,形象地说明了“形名参同”等“术”治手段对于政治治理体系的必要性。于韩非而言,“言大功小”“言小功大”皆为“形名不当”,皆有悖于君主治理。并且,“人主之侵其主也,如地形焉,即渐以往,使人主失端,东西易面而不自知”(《韩非子·有度》),可见,所有官僚政体的崩溃皆始于臣下对君主政令的小的违反。

分析完以“无为”为核心的第一层面之“术”后,白教授表示,全然依靠统治者的“无为”并不能达到掌握事实的目的,而需要有为地运用韩非子第二层面的“术”。此种“术”确实是“藏于胸中”“潜御群臣”的“鬼术”“阴术”。他进一步指出,这一层面的术又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正面发掘事实的方法,包括“众端”与“一听”。“众端”是指听取不同意见,且这种不同必须是真的不同,而不是在统治者或者权臣操纵下虚假的“万众一心”。“一听”指的是单独询问下属,使得他们的意见不受他人的直接影响,之后再“公会”,即集中讨论。第二层面的术的第二类是如何辨别不诚实的臣下,并吓阻他们的欺骗行为之“术”,包括“疑诏诡使”“挟知而问”,以及“倒言反事”。虽然看似权谋厚黑,但这些术也是当代官员考查、打击犯罪团伙、警察审讯所常用的治理、管理方式,它当是力量与权力的结合,而非特别为专制君主订做的阴谋诡计之策略。

在白教授看来,韩非子的术是《管子》里所讲的“周密”之“术”与荀子所讲的“宣明”之“术”的结合,并且完全可以是一套独立于专制独裁的中性治理术。当然,《韩非子》文本里面还是有“除阴奸”这样的权谋。并且,对绝对君主的权威的维护与对获得多元和真实的意见的期望,是不是有着根本的矛盾,韩非子并没有讨论,而这也是政治所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陈之斌副教授在总结中说:人们往往耻于讲“术”,但实际上,先秦诸子皆以“治”为务,如《庄子·天下》篇言“天下之治方术者多矣”,道家言“治”,有“道”亦有“术”;司马迁《史记》亦言韩非“喜刑名法术之学”。可见,“术”治思想其实有着积极、正向的价值。白教授从政治科学的视角为韩非之“术”做了现代意义上的辩护,这对学界深入认识、探讨韩非的政治哲学思想有着重大意义。

互动交流环节,白教授对讲座现场师生提出的“去私”“道德”“儒法互补”与“韩老关联”等问题一一作出了回应和解答。

主讲人简介

白彤东,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导),梵蒂冈宗座社会科学院(The Pontifical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院士,上海纽约大学兼职教授。研究兴趣包括中国哲学和政治哲学,尤其是先秦政治哲学的当代意义之问题。著作有Against Political Equality: The Confucian Case(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中文修订版:《探寻理想政体:儒家的差等秩序》,北京大学出版社),China: The Political Philosophy of the Middle Kingdom(Zed Books),《天下:孟子五讲》(广西师大出版社),《旧邦新命:古今中西参照下的古典儒家政治哲学》(北京大学出版社)和《实在的张力:EPR论争中的爱因斯坦、玻尔与泡利》(北京大学出版社)。现致力于韩非子政治哲学的比较研究,试图拓展政治哲学的视角,从中西共同关注的良治以及西方对正义与立法的执着,转向治的问题与立法之外的治理问题。在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开办了以英文授课的、面向外国学生的中国哲学硕士和访问学生项目,意图推动中国哲学的世界地位和培养下一代海外中国哲学的研究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