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晓竹 | 《孟子》中的“羞恶”

2024年11月29日 16:47

2024年11月26日,湖南大学岳麓书院邀请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副教授宋晓竹讲学,主题为“《孟子》中的‘羞恶’”。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副教授孙庆娟主持讲座。

宋老师以共同体为切入点,深入分析了羞恶概念的内在意蕴、与西方哲学的关联以及在现代社会语境下的重要意义。

她首先对孟子关于羞恶之心的经典论述进行了阐释。指出将“羞”和“恶”分开来看更有助于深入理解这一概念,而非简单视为一个整体。对于“羞”,朱子解释为“耻己之不善”,宋老师通过对《孟子》中“柳下惠不羞污君”“御者且羞与射者比”等例子的分析,主张产生羞感的人本身未必做错事,因此朱子的说法存在不确切之处。她认为,羞是一种个人化、私有化的情感反应,是对自己的羞。其背后的心理机制是人们将自己视为共同体的一员,这涉及到人们与共同体的关系。当他人的不雅行为被认为可能影响到共同体对自身的看法时,羞感便可能产生。例如在公共领域中,众目睽睽之下,人们会更关注群体如何看待自己,因为名声本身是由共同体规定的。在谈到“恶”时,宋老师指出,“恶”是当成员觉得有不好的事情威胁共同体时产生的情感,恶与羞的发生机制不同,事情本身的好坏在恶感的产生中起关键作用。

关于“羞”与西方哲学的联系,宋老师强调不能简单将“羞”直译为“shame”和“ashamed”,如果使用“shame”,应明确是为他人的不善感到羞耻;“ashamed”相对更确切,表示自己不想与不好之人相关。同时,孟子的“羞”与西方语境中的“暴露”概念有所不同,孟子的“羞”更多指身体暴露于公众视野下被监视和评价,这也引出了“怨”的问题,因为成员依赖共同体的判断。

互动交流环节,孙庆娟老师提出,关系性的自我与共同体下的自我是否有差别的问题,宋老师认为两者有差别,先秦时期孟子的“羞”更可能在模糊的共同体之中。对于听众提出的如何修复羞感以及传承“羞”的教育问题,宋老师指出羞感在社群中对道德的影响具有两面性,在教育孩子时应引导其构建与共同体的良性互动关系。马兆仁老师从人类心理演化论角度对“羞”提出了讨论,宋老师认为内外只是概念上的划分,内外是一体的。陈之斌老师提出羞在共同体中是否有先天来源?宋老师表示从形而上角度,人作为共同体一员会产生相关的情感,羞恶更多是从共同体角度出发的否定性的“不做”,与从个体角度出发的主动意义上的仁有所不同,而礼则是调和个人与共同体的枢纽,让人思考如何在个人与共同体之间进行调和。

此外,对于产生羞恶的共同体界定问题,孙庆娟老师表示其包含自己、他人及第三视角对共同体的界定三个方面,宋老师则强调小范围内别人对自己与不好之人关系的看法相对不重要,大范围内则重要,且不同地域对羞恶之事的判定准则存在差异。在探讨仁与共同体关系时,宋老师指出仁是推动做事的情感,在关系性意义上未达到共同体的程度,而义是制止做某事的情感。

此次讲座不仅深入解读了《孟子》中的“羞恶”思想,还通过与西方哲学对比等,引发了听众对中国哲学概念研究方法、个体与共同体关系、传统思想在现代社会中的意义等诸多问题的深入思考,为相关领域的研究和交流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与启示。(文/梁秋月,图/李政沐)

主讲人简介

宋晓竹(Sung Hiu Chuk Winnie),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获哲学学士(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硕士(英国伦敦大学学院)、博士学位(澳洲新南威尔士大学)。2011年曾为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系研究助理教授;2015年为英国剑桥大学李约瑟研究所访问学者;2018年为英国利兹大学荣誉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为荀子哲学,先秦儒家道德心理学,西方心灵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