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博物院研究馆员王光尧先生讲述官窑制度与宫廷用瓷

2021年04月02日 09:37

3月21日,故宫博物院研究馆员王光尧先生应邀在湖南大学岳麓书院作题为“官窑制度与宫廷用瓷——中国古代宫廷用瓷来源的阶段性特点”的学术讲座。讲座由岳麓书院考古学系主任向桃初教授主持,岳麓书院向明文、张科老师,以及湖南大学部分学子和社会各界人士共计150余人参加。

讲座伊始,王光尧先生指出中国古代瓷器自夏代开始就与宫廷发生了密切的联系,本次讲座正是以宫廷用瓷为主线来阐述不同历史时期的官窑制度

故宫博物院研究馆员王光尧先生

在明确宫廷用瓷、御用瓷等基本概念后,王光尧先生按来源途径将宫廷用瓷及其相关制度的发展历程分为三期,即土贡时期、命令地方烧造时期和专供时期。土贡时期的宫廷用瓷为贡瓷,生产窑场可称为贡窑,相当于唐代以前到北宋中期,不过这种制度的时间上限尚无法确知;命令地方烧造时期的宫廷用瓷为地方官窑产品,生产窑场为地方官窑,可知者有宣州官窑、润州官窑、汝州官窑、唐州官窑、邓州官窑、耀州官窑、定州官窑、饶州官窑、临安官窑、平江府官窑和余姚官窑等,时代约当两宋时期;专供时期的宫廷用瓷为官窑或御窑瓷器,窑场为中央官窑或御窑,有汝窑、汴京官窑、修内司官窑、郊坛下官窑、明代御器厂和清代御窑厂,时代为北宋末至清末。

唐代以前的历史文献鲜见关于贡瓷的记载,因此王先生主要依据考古发现来勾勒其大致面貌,并联系《禹贡》所记九州进贡的器物名,推测夏代就已进入宫廷的原始瓷器可能即扬州所贡的“瑶琨”。那么,我们现在所称的瓷之概念诞生于何时呢?王先生认为,从目前的考古发现来看,仍以马王堆汉墓所出遣册上的“资”字最早。不过,他也注意到,从《汉书》到《说文解字》都没有“瓷”字,并据此指出“直到东汉前期,在以中原为代表的最高知识界仍无统一的瓷的概念,这表明‘资’的概念同样不是在中原文化区产生,而是来自处在荆州刺史部的长沙国,该地紧邻扬州刺史部,是百越民族旧有居地和文化区。如此,‘资(瓷)’的概念同样有可能是百越文化的内容”。唐代以降,有关贡瓷的记载明显多了起来。王先生在对这些文献加以分析的基础上,揭示了唐宋时期进贡瓷器的地区和窑场,以及唐宋时期制瓷官样的历时性变化,并据此推断考古发现的“官”“盈”“上”款瓷器即为官样瓷器。

讲座现场

紧接着,王光尧先生聚焦于宋代官窑的类型及发展问题,并重点就汝窑、汴京官窑、修内司官窑和郊坛下官窑的关系展开论述。他认为汝窑的生产历史可分为三期:第一期为北宋时期元祐元年(1086年)之前,其时的性质为民窑;第二期为元祐元年(1086年)~政和元年(1111年)以前 ,其时它是受命烧造的地方官窑,天青釉汝瓷也创烧于这一时期。其产品供御拣退方许出卖,臣民可以合法拥有,所以在皇室以外有考古发现;第三期政和元年(1111年)~宣和六年(1124年),其时它是专供御用的中央官窑,这一时期天青釉汝瓷烧制成熟,不过其产品专供御用,落选品也禁止流和民间。在此基础上,王先生指出,“目前在没有强力证据能否定文献的北宋汴京官窑情况下,还不能说专烧专供御用的天青釉类汝窑瓷器的宝丰清凉寺汝窑场就是北宋汴京官窑。不过,通过与南宋修内司窑和郊坛下窑二官窑的管理制度进行对比,可以说专烧专供时期的宝丰清凉寺汝窑场是北宋末年政府设立的一处中央官窑。南宋二官窑最早的产品在胎釉配方上追同汝瓷而不同于浙江青瓷的传统特点,同时在以厚胎薄釉为常,碗、盘、洗类器物的圈足高而外撇,由支具支烧成等方面的特征上也和汝窑瓷器相同,实也构成宋代官窑的特征之一。”

成熟—专供期的汝窑拉开了中国古代御窑制度的序幕,自此我国的官府窑业制度进入官御并存的新阶段。对此,王先生有过精辟总结,并以之为线索阐述金元明清时期的宫廷用瓷。金代,以张公巷窑为代表说明此一时期的瓷器品种和官窑生产面貌;元代,着重介绍以浮梁磁局为代表的瓷器生产管理机构和以画局为代表的制样机构;明清时期,则结合大量故宫传世品和景德镇御窑厂的出土文物,充分展现了这一时期宫廷用瓷和御窑制度的特点。他还注意到,瓷器在永乐之前不书年款,而在永乐之后则书有年款,并对此现象作出颇具新意和启发的解释,认为“在永乐之前,宫廷用瓷大量取自民间,与民间用瓷在外形上非常相似,所以重要的是在瓷器上强调官民之别而非时代。而永乐之后皇帝用瓷民间禁用,官民之别已十分明显,所以此时标定时代远比区分官民用瓷更为重要。”而这种在瓷器上书写年款的做法被后世继承,对后世的制瓷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最后,王光尧先生就历代对官样和落选品的管理方式作了系统梳理。他指出,宋代地方官窑时期,供御拣退后落选品可以出售,而在中央官窑时期落选品要集中打碎处理,禁止流向民间。而明代对落选、残次产品的处理办法也有一个转变的历程:洪武至宣德时期,集中销毁并成坑或成堆掩埋;永乐时期对其进行挖坑掩埋;宣德时期仅打碎后集中倾倒;成化至正德时期则是随窑业垃圾一起倾倒,已不再集中掩埋。清代雍正六年以前,沿袭明代晚期旧法不加管理;雍正六年至乾隆七年,落选品和正品一同送京,交内务府处理;乾隆八年以后,除黄釉瓷器和礼祭器外,其余的落选品在景德镇折价变卖。

向桃初教授高度评价王光尧先生的精彩讲座,并向他表达谢意。现场听众就“六朝时越窑是否生产过贡瓷、如何看待近三百年来中国瓷器的没落”等问题向王光尧先生请教,王先生都给予了详细的回答,讲座在热烈的讨论声中落下帷幕。(文/张科、张润   图/夏金龙)


主讲人介绍

王光尧,故宫博物院研究馆员,中国考古学会常务理事。长期致力于陶瓷考古、宫廷典章制度和中外文化交流等研究。

曾参加景德镇明清御窑遗址、景德镇丽阳乡元明瓷窑址、景德镇观音阁明代晚期瓷窑址、河南省新安北冶金元瓷窑址、浙江省德清火烧山原始青瓷窑址、湖北省丹江口市青塘村明代琉璃窑址的考古发掘工作;赴肯尼亚拉姆群岛遗址、印度帕特南和奎隆港口遗址、阿联酋祖尔法遗址等处参加考古发掘与出土中国文物研究工作,首次在阿拉伯地区发掘出土了中国明代永乐时期的御用青花瓷器和龙泉青瓷,为郑和使团到达过拉斯海马地区找到了考古证据。

策划并主持“故宫博物院藏清代御窑瓷器展”、“御瓷新见——景德镇明代御窑遗址出土与故宫博物院藏传世瓷器对比展”、“天下龙泉——龙泉青瓷与全球化”等展览。

发表各类研究文章数十篇,出版有《中国古代官窑制度》(2004年,紫禁城出版社)、《宫里有这样的规矩》(2008年,紫禁城出版社)、《明代宫廷陶瓷史》(2010年,紫禁城出版社)、《中国古代官窑制度(二)》(2017年,故宫出版社)等论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