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负责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2.学院复试监督小组。由院纪委书记任组长,负责我院复试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督察电话:0731—88821958 。
二、复试分数线
报考学科 |
总分 |
满分为100分的单科 |
满分多于100分的单科 |
哲学 |
360 |
50 |
90 |
中国史 |
330 |
55 |
180 |
文博专硕 |
330 |
50 |
180 |
三、分专业招生计划及上线人数
1.
报考学科 |
招生计划人数 |
招生统考生人数 |
上线人数 |
哲学 |
9 |
4 |
4 |
中国史 |
34 |
11 |
16 |
文博专硕 |
18 |
17 |
20 |
2.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四、资格审核
请考生于3月25日前将本人考试准考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本科成绩单,《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语言等级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以“姓名+参加岳麓书院**专业考研复试”为标题,发送至刘慜老师的邮箱:403159780@qq.com 。
五、复试方式与复试时间
1.复试方式:采取远程网络复试方式,使用我校统一选用的软件平台--南软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另以“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为保证复试顺利进行,请全体考生务必在3月24号前加入复试QQ群“2021年岳麓书院复试学生群”(1033975195)。
2.平台系统测试时间:3月26日上午
3.复试时间:
中国史,3月28日8:30—12:00,13:30-17:30。
文博专硕,3月28日8:30—12:00,13:30-17:30。
哲学,3月28日8:30—12:00。
六、复试内容与分值
复试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语言测试三部分,总成绩为240分。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为30分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复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1.专业测试(100分,15分钟)
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共100分。将从题库随机抽题,现场作答。
2.综合面试(120分,10分钟)
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反应、表达、创新等方面的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从事社会公益工作等情况,共120分。
3.语言测试(20分,5分钟)
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共20分。
七、复试规则
1.按“ 两识别(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 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 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原则进行考生信息审核及复试组织工作。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2.按规定依次完成语言测试、专业测试、综合面试三个环节的考察,每个环节单独计时,超时停止作答;
3.语言测试环节,考生接受英语能力测试;专业测试环节,考生现场抽题,按要求作答;综合面试环节,考生回答复试小组成员提出的相关问题。
4.复试小组各位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考生得分。
5.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6.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一年。
八、录取与调剂
(一)录取规则
1.我院将按考生成绩总分(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学校下达的总招生计划数内择优确定拟录名单。若总分相同,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初试成绩也相同,再按初试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2.复试成绩少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任一门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名单确定后,报送我校研究生院审核,并由我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4.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如果出现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学院将在该专业候补考生中按照学院录取原则以及考生意愿进行补
录。
5.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未按时与学院进行复试确认、未按时缴纳复试费、招生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及面试过程信息泄露者,一律不得录取。
6.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远程网络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7.调档: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调档至我校。全日制定向类别和非全日制硕士考生不调档。
定向类别的考生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二)调剂
我院各学科专业均不接收校内外调剂。
九、信息公开
学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十、考生复试须知
1.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上传并提交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通过学校缴费平台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次。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具体缴费平台及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3.准备好配备有清晰摄像头的电脑或手机设备,并提前下载安装好面试软件,完成注册、实人认证、准考信息及承诺书确认、面试材料提交、摄像头及麦克风调试等操作。设备需保证电量、存储空间充足,面试期间建议连接优质Wi-Fi网络,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
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4.面试场地应保证照明良好、不逆光,环境安静,不得出现除考生外的其他无关人员。面试时,考生应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保证摄像头可清晰拍摄到上半身。面试期间,考生不得佩戴耳机,眼睛不可离开屏幕,不可切换面试界面。考生若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及时联系学院寻求支持和帮助。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二、咨询、申诉及监督
1.信息查询: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hnu.edu.cn/index.htm
2.申诉:申请人对院系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若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731-88823094, 张老师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
电子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1年研招录取)
4.监督: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院复试监督小组或者学校监察处反映。
学院复试监督小组:0731—88821958
学校监察处:0731-88821680
十三、其他
1.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学校有关奖助。
2.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异议处,按学校规定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商议后公示。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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