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书院“劳动教育与素养”课程实践教学细则

2022年05月18日 09:35

根据《湖南大学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和《湖南大学“劳动教育与素养”课程实施细则》,为做好“劳动教育与素养”课程 24 学时劳动实践教育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对象

细则自 2021 级本科生开始实施。

二、组织管理

成立岳麓书院劳动实践教育工作组,由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和行政副院长任副组长,人才培养办、综合办、党务办、旅游开放部、文物办、维保办、基地办、高研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院劳动实践教育课程设计、资源整合、过程管理、考核评价等劳动教育工作。工作组设办公室,挂靠人才培养办,负责课程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具体管理、组织和考核。

三、教学安排

(一)实践学时

劳动实践教育共计 24 学时,学生从生产性劳动、创新性劳动、服务性劳动和日常生活劳动等四类劳动实践中,选择至少两类完成 24 学时劳动实践教育认定考核,每类实践不超过 12 学时,超过12学时按12学时计算。

(二)实践内容

1.生产性劳动实践。根据《湖南大学“劳动教育与素养”课程实施细则》,选修由学校现代工程训练中心组织的公益体力劳动、创新生产劳动、劳动安全训练等生产劳动实践,每次可申请认定4学时。

2.创新性劳动实践。主持或参与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国家级和省级项目所有成员或校级负责人;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学科竞赛获奖项目:“三大赛”获奖团队中排名前五,或其他学科竞赛团队中排名前三的学生;参加学院或学校组织的非课程性质假期实习一周及以上,满足以上任意条件,可申请认定12学时。参加书院组织的“三礼三纪”道德践履活动,担任执事(含主持)每次可申请认定6学时,仅通过执事培训可申请认定4学时,其他一般性参与可申请认定2学时/次。

3.服务性劳动实践。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5天及以上;参加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5天及以上;参加公共部门岗位实践项目(含书院设置的实践项目),完成以上任意1项,可申请认定12学时。参加其他日常性志愿服务活动(含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和书院设置的公益活动),可申请认定1学时/半天。

4.日常生活劳动实践。参与学校和学院集中组织的基础劳动课、应急劳动课和兴趣养成课,可申请认定4学时/次。

(三)实践形式

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以统一组织、集中实践为主,鼓励创新劳动教育实践形式。开展各类劳动实践活动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指导教师职责

(一)指导老师条件及选聘

实行小组导师和业务导师组成的双导师制,由各部室负责人担任小组导师,由各劳动实践环节指导老师担任业务导师,指导教师应为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或相关部门能承担此项工作的人员,由岳麓书院劳动实践教育工作组选聘(优先聘用能工巧匠和双肩挑教师)

尽量以专业或者班级为单位,原则上30人及以下的集中劳动实践至少配备一名校内指导教师,30人以上应适当增加劳动实践指导教师人数。

(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小组导师负责本部门各劳动实践课程的初步设计和实施指导。业务导师需在课程开设学期,根据学生情况和《劳动教育》课程的具体要求,做好实践教学和考核工作;做好学生上课期间的安全工作;指导学生完成实践教学内容。

五、实践要求

(一)劳动实践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组织劳动实践中的讲解操作、淬炼操作、项目实践、反思交流、榜样激励等关键环节。

(二)劳动纪律要求

学生应积极参加劳动实践教育,坚守劳动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的安排,严格按照劳动实践要求完成学习任务。

六、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

课程考核内容包括:劳动态度、劳动质量、劳动纪律、任务完成情况等四个方面,满分为100分。

考核分为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指导老师可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劳动教育过程监测与记实评价。

各劳动实践环节由指导老师按百分制单独计分,明确“建议认定课时数”,填写《岳麓书院学生劳动实践教育登记表》,作为劳动实践教育考评的“佐证材料”;选修学校组织的劳动实践教育,则由组织单位提供成绩和“佐证材料”)。

结课前,学生提交《湖南大学学生劳动实践教育考核表》,附上“佐证材料”,由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根据各环节所占课时权重计算总分;学生获得同一成果只能认定一次,不重复认定。

七、安全保障

做好学生劳动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劳动实践活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危害学生身体或心理健康的劳动实践教育活动;由各部门为学生购买劳动教育相关保险,保障劳动教育正常开展。

八、其他

本细则由岳麓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 岳麓书院学生劳动实践教育项目清单

2. 岳麓书院学生劳动实践教育登记表

3. 湖南大学学生劳动实践教育考核表



附件1


湖南大学学生劳动实践教育项目清单


序号

劳动实践教育模块

项目名称

学时/劳动实践时间

1

一、

生产性劳动实践

(由学校组织)

数控车床

4 学时/次

2

五轴加工

4 学时/次

3

钳工

4 学时/次

4

焊接

4 学时/次

5

铸造

4 学时/次

6

工艺流程(两条)

4 学时/次

7

陶艺

4 学时/次

8

手工贴片焊接

4 学时/次

9

电机控制

4 学时/次

10

二、

创新性劳动实践

学院组织的假期科研实习或学校组织的假期实习(非课程性质)

12 学时/一周及以上

1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结题项目:国家级和省级项目所有成员,或校级负责人可申请认定12学时。

12

学科竞赛项目

省部级三等奖以上获奖

项目:三大赛获奖团队中排名前五,或其他学科竞赛团队中排名前三的学生可申请认定12 学时。

13

书院组织的“三礼三纪”道德践履活动

担任执事(含主持)每次可申请认定6学时;仅通过执事培训可申请认定4学时;其他一般性参与可申请认定2学时/次。

14

三、

服务性劳动实践

日常性志愿服务(含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和书院设置的公益活动)

1学时/半天

15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学校组织)

12 学时/5 天


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学校或学院组织)

12 学时/5 天

16

公共部门岗位实践项目(含书院设置的非科研类实践项目)

12 学时/项

(不低于5天)



序号

劳动实践教育模块

项目名称

学时/劳动实践时间

17

四、

日常生活劳动实践

(学校或学院组织)

基础劳动课(项目:食堂帮

厨、楼宇保洁、卫生清洁、杂草清理、绿植养护、校园绿化、环境净化亮化、信件报刊分拣、生活秩序维护等)

4 学时/

18

应急劳动课(项目:降雪天气原因等临时安排的道路清扫或大扫除)

4 学时/

19

兴趣养成课(项目:园艺、中餐烹饪、西点烘焙)

4 学时/

注:每个模块学生修读总学时不超过 12 学时,超过 12 学时按 12 学时计算。


附件2


岳麓书院学生劳动实践教育登记表

名:       号:

专业班级: 联系方式:

序号

劳动实践教育模块编号

项目名称(编号)

时长

建议认定课时数

成绩

(百分制)

业务

导师

签字

小组导师

签字

备注





























































































































































附件3

湖南大学学生劳动实践教育考核表

姓名


性别


学号


专业

班级


项目一

项目名称


劳动实践

教育模块


日期


地点


时长


组织单位







学生参与 项目记录



(佐证材料附后)









项目二

项目名称


劳动实践

教育模块


日期


地点


时长


组织单位








学生参与 项目记录



(佐证材料附后)













项目三

项目名称


劳动实践

教育模块


日期


地点


时长


组织单位











学生参与 项目记录




(佐证材料附后)













项目四

项目名称


劳动实践 教育模块


日期


地点


时长


组织单位











学生参与 项目记录






(佐证材料附后)
































学生个人 劳动实践 教育小结




































学生签字:











































































劳动实践教育总学时




学院总评 成绩






盖 章


备注


注:学生参与劳动实践教育项目多于 4 个时可自行添加相应栏目进行记录。